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受聘我校荣誉教授并做学术报告

顶盛体育(中国)集团 2011年09月26日

    9月23日上午,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荣誉教授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校长贾宇教授、副校长王瀚教授,陕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方强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民商法学院院长李少伟教授等以及来自全国各地43所高校的50名国际法师资研修班的学员和我校师生共计600余人参加聘任仪式并聆听了学术报告会。

    在简短而庄重的荣誉教授聘任仪式上,副校长王瀚教授简要介绍了万鄂湘副院长。万鄂湘教授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民革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长期关注国际法学研究,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是一位有着重要贡献和学术影响力并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经学校研究决定,聘请万鄂湘教授为我校荣誉教授。

    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校长贾宇教授向万鄂湘教授颁发了顶盛体育(中国)集团荣誉教授聘书,学生代表为万鄂湘教授佩戴校徽并献花。

    贾宇校长致辞中对万鄂湘教授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顶盛体育(中国)集团有明确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要为社会服务、面向需求、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实践。顶盛体育(中国)集团正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和顶盛体育(中国)集团改革方面的探索,其中,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我校荣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就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贾宇校长对能够聘任万鄂湘教授为西法大荣誉教授表示荣幸,同时对国际法师资研修班学员的到来表示欢迎。

    万鄂湘教授发表了受聘感言。万鄂湘教授表示对受聘我校荣誉教授感到荣幸与自豪,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并对现代法学教育发表了看法。他说,现代的法学教育要立足国情、立足地方实际,制定符合本校情况的教学和科研方向,支持贾宇校长提出的办学理念。

    万鄂湘教授做了题为“涉外审判中的国际法律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重点解析了《纽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等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包括中国法院适用该公约的特点、公约适用中的仲裁条款扩展性问题、仲裁条款独立性问题、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我国法院能否撤销外国仲裁裁决问题、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承认和执行问题、缺员仲裁问题、仲裁条款准据法的确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不可仲裁性问题等。报告还提出了涉外民商事审判中一些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新问题,如涉外合同当事人约定选择没有任何连接点的第三国法院管辖是否有效、不同文本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互惠、《华盛顿公约》与我国的关系等。万鄂湘教授还回答了师生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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